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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房间啦一个发布了很多日志的空间,就像存了太多记忆的大脑,
隔一段时间就得换换了。作为歌特古堡的书房,
这里从今天开始将不再更新。
魔女决定把和众位朋友聚会的地点改一下,
放下过去,打开一扇新的门,去一个新的地方。
欢迎来到古堡的另一个房间,在那里我们将继续奇幻的旅程。
同时,因为魔女最近比较忙碌,实在无暇回复所有的留言,
所以暂时关闭这里的评论,大家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就请来新空间留言吧,非常感谢!!
驱魔 驱魔仪式的整个过程就是借助最高权威(也就是耶稣基督)的力量来驱除侵扰病者灵魂的魔鬼或者邪恶势力(这也许就是影片片名的由来),并给这个邪魔加以诅咒,使它不能再作怪。
如今,这种基督教传统的仪式还在延续着,梵蒂冈罗马教廷还专门颁布了驱魔仪式的程序纲要以做指导。与人们想象中有些不同的是,驱魔仪式不仅用于基督教徒,还可用于不信教的人甚至异教徒。而且这种驱魔仪式不光为基督教所用,新教和其它非基督教社会也在运用这项古老的仪式,包括我们熟悉的萨满教。
古代的人相信,人的一切疾病的产生,都是由于有恶魔扰乱,治疗的唯一办法就是“躯魔”。《圣经》里写到,古代以色列的第一代国王扫罗患了精神病,是由于“有恶魔从神那里来扰乱”;每次恶魔降临时,都有人拿琴弹起来,把恶魔赶走。这就是所谓的“驱魔”或叫“祓魔”。
《圣经》的教导一直为人们所继承。渐渐的,“驱魔”或“祓魔”的办法也不断增加、不断变化。最常用的办法是施行一种仪式,例如,在一定的仪式上,使用认为魔鬼天性恐惧的基督教十字符号,同时象征性地用吹气来祓除妖魔,或用圣水,或诵念圣经,或使用圣人的遗物,以及以上帝的名义命令恶魔离开。还有,据认为,朝拜圣地也能达到“驱魔”的目的。此外就是捆绑、鞭笞精神病人,尤其是女性精神病人。用此类手段来驱逐恶魔。
这样做的原因是在大众的心目中,相信意志自由是上帝之所赐,意志失常——发疯则大抵是由于恶魔受神或妖巫派遣进入人的体内的结果,而女人是最容易受魔鬼影响的。于是,这样一来,欧洲差不多有三百年掀起一场审判女巫的浪潮,使成千上万被认为妖巫的人,大多是女子,在成日成夜的酷刑和逼供中,承认自己是“妖巫”,终致被烧死或绞死。
一 、鬼魔的类型
鬼魔--又分两种:一种是指身有长毛,住于旷野的公山羊动物,英文为The Hairy One,日文圣经译成"魑魅"。经文:"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这就作他们世世代代的定例"(利十七7)。"耶罗波安为邱坛为鬼魔,为自己所铸造的牛犊设立祭司"(代下十一15)。此两处"鬼魔",原文均作"公山羊"。无疑地,公山羊是犹太人的一种民间信仰,与阿拉伯人的魔神Jinn,希腊人的半人半一羊神Satolos十分相近。在我我国,也有狐狸作怪的动物鬼魔信仰。
鬼魔的第二种,是一种具有高度破坏力的恶魔,能使人国破家亡,牠们是伤害者、掠夺者(Spoiler),破坏者(Destroyer),日文圣经将此类鬼魔译成“鬼”。经文记载:所祭祀的鬼魔并非真神,是素不认识的神,是近来新兴的,是你列祖所不畏惧的。(申卅二17)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一○六37)
![]() 二、新约圣经中的鬼魔,至少有两类:
1、污鬼或鬼。2、撒旦或魔鬼。
污鬼或鬼--新约圣经中记载不少鬼的活动,牠们有的叫人成为哑巴,如“有人将鬼所附的一个哑巴,带到耶稣跟前来。”(太九32))有的附在人身上,从坟墓中出来,如“就有两个被鬼附的人从坟墓出来。”(太八28)牠们又能再人猪群,“鬼就出来,进入猪群……。”(太八32)有的鬼能叫人抽疯,口吐白沫,“他一见耶稣,鬼便叫他重重的抽疯……。”(可九20)有的鬼也能附在孩子身上作崇,“他的小女儿被污鬼附着……。”(可七25)污鬼亦会漂荡不定,寻求栖身之所,“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过来过去,寻求安歇之处……。”(路十一24)污鬼也认识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你来灭我们么……。”(路四34)
新约的污鬼有几个特征:
1、鬼有单数与多数:鬼不单只有一个或三五个兴风作浪,搅乱作怪,而有时是大批出动的。耶稣在格拉森地方所赶出的鬼,名字叫“群”(路八30)。圣经说:“这是因为附着他的鬼多。”群(Legion)是当时罗马军队编制中的一支部队的名称,约为六千人左右。此人身上的鬼也许没有六千之多,但从这批鬼再分别附入猪中看来,可知此人身上所附的鬼是相当的多了。耶稣曾在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赶出七个鬼,这也是多数的恶鬼(参看路八2)。
2、鬼能被赶出去的:耶稣在世时,曾赶出许多鬼,使徒们奉主的名也把鬼赶了出去(参看太十七18;徒十六18)。当附着病人的鬼被赶出后,病人便霍然而愈,前后判若两人。在我国民间,常有闹鬼之事发生,但大多数的人都用焚烧纸钱,供奉饮食,谄媚恶鬼,请鬼速去的恳求办法,与耶稣用权威下令赶鬼出去全然不同。
3、鬼不是死人变的:本国人及日本人相信人死变鬼,又信他们会再来人世间作崇。但基督教的圣经,却无丝毫思想或暗示,以为人死后会变鬼,甚至再来阳间作怪。基督教所讲的鬼是一种灵体存在,自古即有。
4、鬼大多是附于某物体上的:污鬼大多先附于人身或动物身上,然后才能发挥鬼的作用,使人清楚感受有鬼在身上作崇。在我国民间,只要一提到鬼,便即毛骨悚然,发生恐怖,继而幻想到鬼的各种可怕形状。或男鬼、或女鬼、或有头、或无头、或有脚、或无脚、或七孔流血,状极凄厉,或披头散松,令人不寒而栗,诸此种种,极尽恐怖可怕之能事!但遍查圣经,其中所载的鬼,并无这种可怕形状。因此,基督徒并不那样怕鬼。圣经记载的鬼,既无外貌,也无形象,不是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
![]() 魔鬼至少有以下几种名号:撒但(太四10,约十三27,徒五3,林前五5,启二9)、控告者(启十二10)、那试探人的(太四3)、恶者(太十三19,弗六16)、彼列(林后六15)、鬼王(可三22)、世界的王(约十二31)、空中掌权的(弗二2)、龙(启十二9)。
耶稣有旷野四十昼夜,是受“魔鬼”的试探(参看太四1-11)。在稗子的比喻中,撒稗子的仇敌是魔鬼(太十三28)。在撒种的比喻中,魔鬼从人心中把道种夺去(路八12)。耶稣责备犹太人时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八44)当犹大要卖耶稣时,是魔鬼将这个意思放在他的心里(约十三2)。保罗劝人不要给魔鬼留地步(弗四27)。彼得也以为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
魔鬼与污鬼不同,试探耶稣的是魔鬼而非污鬼,耶稣从人身上赶出的是污鬼,不是魔鬼。如魔鬼早被耶稣消灭,那祂也不至于被钉十字架了,《启示录〉这本书也不至于出现了。根据《启示录〉,当末日时,魔鬼还要极大地扭扎,在天上与天使长米迦勒争战,在地上与众圣徒争战,最后却被上帝制服,被丢入硫磺火湖中去受永刑之苦(启廿10)。新旧约所事,魔鬼都是在上帝的管辖之下,牠的所所行,都不出上帝的许可范围之外。所以基督教仍是只有上为宇宙最高主的一神论,不像拜火教(祆教)那样,以为善神与恶神(Ahura-Mazda & Angra Mainru)两大势力相争。
我想,我们或许能说,最恶的魔鬼(撒但)便是众污鬼的首领与统帅,是众鬼大王,在鬼界发号施令,大闹世界。那些处乱窜的污鬼都听命于牠,是牠的部下。有一天,这个鬼王被打入火湖后,其它的污鬼当然也都一齐消灭,那时的世界便就清净了。既然圣经中有污鬼、魔鬼等的区别与用法,所以我们才把他们加以分别讨论。
有人问,魔鬼到底从何而来?如根据彼得后书二章四节以及犹大书第六节所记,魔鬼是堕落的天使所成,牠不是自主的,是由上帝所造,犯罪后以变成魔鬼。是一种人眼不能见的灵体,活跃于人世间,特别是在人的心中。
以前魔女介绍过召唤魔鬼的仪式。此番介绍驱魔仪式,算是应对之策。请神容易送神难,可是事关魔鬼,不管请还是送都很难,基本上都属于杀头的买卖。魔鬼只能被驱逐,从来无法被真正消灭。正如人的邪恶的念头,从来都在心里有一粒黑暗的种子,到了适当的时候自然疯长起来,漆黑的卷须四处伸展缠绕,失去控制。我们内心的邪恶是给恶魔最好的滋养,最完美的祭品。
魔鬼的存在是必要的。因为撒旦的存在,才使基督教世界成为今天这个样式。他创造了罪恶和死亡,但如果没有罪恶和死亡的话,也不会有教会和圣徒,不会有人世的推陈出新和花飞花落,不会有那样多悲壮激越或荡气回肠的故事。 想象一下,如果这个世界全部充满了所谓的“天国的光辉”,该有多么可怕!就像一个纯粹的善人,会乏味的令人想要自杀。没有暗夜之深如何才知白昼之光。黑暗光明污秽纯洁美丽丑陋开阔狭隘仇恨宽恕——是他使这个世界变得丰富多彩。
巴黎地下墓穴 :死亡帝国
人们似乎人们对死人都抱有一种近乎病态的好奇。在巴黎熙熙攘攘的街道下面,是一个堆积着七百万具白骨的潮湿而且黑暗的地下墓穴。这个恐怖的墓地又称"死亡帝国"。地下墓穴一片漆黑。这里到处都是死人的遗骸。这里的人都是一些无名无姓的人,因为这里找不到任何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东西。 10个世纪以来,巴黎公墓容纳了巴黎20个教区的所有死者。到18世纪,墓地已变得拥挤不堪,以至于它比街面整整高出了八英尺。于是人们开始计划着给尸骨搬家。位于城市地下的一处挖空的石灰岩采石场成了理想的选择。1786年春天,尸骨大搬迁开始了。
起初,人们只是把骨头随意地扔进这些巨大的隧道。直到19世纪后期,人们才决定将它们进行有序排列。没有人知道到底移动了多少尸体,当然更没有人知道这里又掩埋了多少新尸骨。尸骨大搬迁结束之后,19世纪早期,地下墓穴开始对外开放。这除了缘于人们对死者和黑暗的好奇之外,还有就是他们确定自己可以从黑暗中走出来的窃喜。
今天,地下墓穴中一英里以内的地区已经全部对游人开放。但目前尚未开发的其它180多英里隧道却禁止进入。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热衷于墓穴的探究挖掘工作,在他们看来,历史总会留给我们一些难解之谜。所以,人们在地下墓穴里呆的时间越长,越容易了解19世纪乃至今日人们对死人的看法和相互关系。
我想,很难还有什么能比巴黎地下墓穴更能诠释生死之间的关系 繁华下面的幽冷,如此直观,仿佛一口深不可测的井一样 默默等待着地面上的人一个接一个掉进来
生命的时钟从我们降生便开始倒计时 我说死亡是生命最终极的表现形式 无色的世界里最后的绚烂与华美的花瓣 死亡放大了生命的意义 死亡的最大意义就在于 我们可以超越它
被茜点名了, 问题是你知道自己会在明天的午夜死去,你会做些什么呢? 我会先把那本没看完的小说看完, 然后去变个发型。 回家后打开笔记本, 用笔把还没有做完的事情写下来, 还要写清楚遗物(大多是书和DVD)都留给谁。 去洗个澡,把电脑里我自己的照片和文字都删除; 再给最亲近的朋友发一封告别的邮件。 和妈妈、妹妹在一起,看电影,聊天(前提是她们不知道我要死了) 在死亡即将来临时躺在整齐的床上, 手拿我最喜欢的书,按在胸口。
The End
禁林 The Forbidden Forest![]() 小的时候,看过一篇童话,讲一个受伤的天使,孤身一人落在黑森林里。忘了结局如何,只记得一直想他没有吃的、武器怎么办,会不会被森林里的猛兽吃掉。当时就觉得森林里到处都是危险,这种看法一直到去过大兴安岭之后才改变。
很久以前,人们认为树林是动物而非人类栖息的家园,任何生活在丛林中的人都被认为是野蛮粗鲁的。17世纪的哲学家认为"文明与传统"的城市居民和"非理性且未受教育"的居住在深林和树丛中的人是截然不同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些人对钥匙保管员海格的看法也是这样,传说中的海格是一种生活在森林边缘的生物)。几个世纪后的英国对森林的观点仍未改变。森林代表了所有奇怪、令人怀疑的东西,它们是在普通人的生活经验范围之外的。实际上,英国字"外国的"和"森林"来自同一个拉丁词源,意即"外部"。
![]() 这幅图片让我想起一部奇幻小说中的场景:森林里发光的,有思想的蘑菇,会随着迷路者走的路线生长,让他难以辨别道路。很恶毒的东西啊。
对于我们这些喜欢在树丛之间漫步,喜欢去野营的人来说,对森林的这种负面的估计似乎很难令人接受。但是实际上这种对森林约定俗成的观念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定根据的。在中世纪及早期当代的欧洲,森林中多半居住着闲散游民和逃犯,他们没有遵守生活和法律的概念。
对那些想逃离权威或做非法买卖的人来说,逃跑到树林里是避免被发现的最理想的做法。这种历史背景也帮助我们解释了为什么在神话故事中会有小红帽和大灰狼以及《格林童话》那样的的故事,邪恶的大灰狼躲藏在树丛中企图吞食无辜的小红帽(在原版的格林童话里,可没有善良猎人的出场。小红帽最终是被吃了)。这与伏地魔在需要恢复体力的时候会选择森林居住相类似。
鲜血在魔法仪式中的用途 血在许多魔法仪式中属于重要的道具之一,到底血代表的是什么含意呢?
自古以来,血就有代表"自我"的意义。因为每个人的血都是不一样的(包括成份..血型跟DNA等),所以,在魔法仪式中,使用血具有"自我力量的释放",换言之,就是血具有自我的力量。而血也有"净化"的意义,因为血中所具有的力量是绝对的纯净(因为是自我的力量)。另外,血也有保护、净化、跟提升力量的用途。
例如"血之咒":
blood,my blood,
giver of life and giver of death,
drink from my blood.
那么血会被用在什么时候呢?我们大概可分为下列几种:
(1)净化
古时候的人们认为血是神圣的。如在玛亚古文明的祭祀中就是取祭品(人)的血(用尖的鱼骨或黑曜石刃,在人体的舌头、耳朵、手腕、阴茎、鼻子和脚掌取血)来进行仪式。
(2)保护
血也可以用来制作护身符与结界,在你用血制作这些东西时,血的力量将会成为保护力量的来源之一。
![]() (3)提升力量
之前我们提到的"血之咒",最早是在中古时期时,巫师与女巫在用血获得力量的仪式中所念的咒语。巫师与女巫会藉由喝其它巫师或女巫的血来获得对方的力量。当然,只有喝一点点而已。
(4)诅咒
将血用在诅咒上会使效果具有加成性(据说?)。但这也是很危险的方法,因为不仅无法躲避反噬的力量,而且反噬力量会大于三倍反噬原则。
(5)制约
这种情况常用在召唤的契约与影书的制作上。这时用血就好象是签名一样的作用。另外,部分爱情魔法(锁人咒、一生一世咒之类的)也会用到女性的月经血。
血之力随便最不要随便用在别人身上,因为不仅会有身体不适的副作用(用血时都会),而且解咒不容易(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施法者死亡)。另外,也不可以随便将血给别人,不然被别人拿去下咒的话,不要怪我没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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